內容分享平台的監管架構
許多政府、科技平台和民間團體正致力於找出解決違法、不當線上內容的最佳辦法。目前各方廣泛達成的共識,是讓使用者得以在網路上創造、溝通、搜尋資訊,同時防止使用者濫用社交網路、影片分享網站等內容分享平台。
我們已針對上述挑戰投入多年心力,藉由電腦科學工具和審查人員來識別和防止各種線上濫用行為,範圍包括「快速致富」計畫、不實訊息和兒童性剝削內容等。如果使用者通報特定內容違法而且屬實,我們收到通報後就會立即採取因應措施,也會在各種不同的服務中禁止其他類型的內容。我們採用人力與技術雙管齊下的方式,這有助於我們識別不當內容及落實政策,我們也會持續改善實務做法。今年稍早,我們就如何打擊不實訊息發表了深入的檢討報告,YouTube 也會持續定期更新《社群規範違規處置報告》。
解決這個問題是大家共同的責任。許多適用範圍涵蓋消費者保護、誹謗以及隱私權的法律,現在也都將線上內容納入規範。安全港(Safe harbor)法規和「好撒瑪利亞人法」(Good Samaritan law)中有關線上平台的規範,不但支持資訊自由流通、創新和經濟成長,也為平台提供打擊不當內容所需的法律保障。自從有網路以來,許多國家不僅制定了安全港(Safe harbor)的資格標準,還制定了處理準則 (如歐盟《打擊非法仇恨言論行為準則》和《不實訊息處理準則》)。此外,企業之間也彼此合作,例如全球網路反恐論壇 (Global Internet Forum to Counter Terrorism),這個聯盟會分享遏止線上恐怖主義的相關資訊。我們也不斷更新所採用的方法,例如本月稍早,我們與其他公司和國家/地區共同簽署了「Christchurch Call to Action To Eliminate Terrorist and Violent Extremist Content Online (基督城消除線上恐怖主義和暴力極端主義內容行動呼籲)」。
我們先前已針對隱私權、人工智慧和政府監控等領域分享了自身經驗,希望能在這些領域中推動智慧法規(Smart Regulation)。最近我在網路上發表了一篇文章,探討如何透過制定特定法律架構來打擊線上違法內容。在以下段落中,我們會秉持相同的精神,針對內容分享平台的監管方式提出一些想法:
清楚性 - 許多內容分享平台正在設法制定及執行負責任的內容政策,以規範使用者可期待的基本服務內容,並清楚列出內容移除、帳戶停權及停用的準則。然而同樣重要的是,政府也需要根據造成傷害的證據、民主問責制與國際人權原則,為合法和違法言論建立清晰的區分標準。若欠缺清楚定義,政策執行就有恣意或不透明的風險,對使用者取得合法資訊造成限制。
合適性 - 監管架構必須分辨不同服務所具備的不同目的和功能。一套規則適用於社交網路、影片分享平台,以及其他目的在於協助使用者將內容分享給廣大目標對象的服務,不見得就適用於搜尋引擎、企業服務、檔案儲存服務、通訊工具或其他線上服務,因為使用者對不同服務內容的期待和應用方式會截然不同。同樣地,不同的內容類型可能也會需要不同的處理方式。
資訊公開 - 有效的資訊公開政策有助於確立問責機制。我們在八年多前發布了第一份資訊公開報告,也持續努力提升資訊公開程度。經過審慎考量的資訊公開政策可以改善最佳做法、輔助研究、鼓勵創新,且不會讓使用者濫用程序。
靈活性 - 一直以來,我們和其他科技公司持續努力突破電腦科學的限制,以便大規模識別和移除不當內容。這些先進技術需要以靈活的法律架構進行規範,而非靜止不變或一體適用的政策。同樣地,法律方式也同樣應該考量新創公司和小型公司的不同需求和能力。
整體品質 - 我們需要以數據導向的方法來因應現代平台的規模與複雜性,這類方法應著重在整體結果而非個別事件。儘管我們不可能消除所有不當內容,但在減少這類內容方面應該要有所進展。在評量多項目標的整體進展這方面,歐盟針對仇恨言論和不實資訊準則所做的審查會是很實用的範例。
協力合作 - 進行國際合作時,各方應致力於從廣泛的原則和做法中協調出一致性。雖然國際上對於兒童性剝削圖像等問題已取得廣泛共識,但在其他領域,各個國家/地區會自行決定合法言論的界線,而一個國家/地區不應將其內容限制強加給另一個國家/地區。
最近發生的基督城號召(Christchurch Call)強烈提醒了我們,當相關方攜手合作面對線上內容帶來的挑戰時,我們可以做些什麼。網際網路降低了資訊取得門檻,為全世界的人們帶來巨大好處。與任何新興的資訊科技一樣,不同的社會與文化都在發展新的社會規範、組織機構、法規來處理網路帶來的全新挑戰,同時把握它所帶來的機會。我們期待能在這個極其重要的任務中貢獻一己之力。